急性肝炎或肝硬化而导致黄疸出现时以及慢性肝炎应避免妊娠。
妊娠初期常可出现呕吐的妊娠反应,如果反应严重就会引发各种轻重不一的肝功能损害,因此妊娠前最好提前检查肝功能。当孕妇感染乙型肝炎,乙肝病毒可通过胎盘,引起宫内胎儿感染,近年的研究表明,宫内胎儿感染率可达9.1%~36.7%。
乙肝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,严重时可造成死胎、胎儿畸形和早产。妊娠早期、中期如合并乙肝、婴儿带毒较低。在孕晚期和产后2个月内患病,婴儿几乎全部带毒。可能是因为孕早、中期患肝炎,孕妇体内产生抗乙肝病毒抗体,这些抗体可进入胎盘对胎儿有保护作用。妊娠晚期患乙肝,分娩时可能尚未产生抗体,故不能消除或防止胎儿感染。如果孕妇仅仅是病毒携带者,如e抗原阳性,表明传染性强,因e抗原体积小,易于通过胎盘,传给胎儿。除胎盘传播外,乙肝病毒还可在分娩时经产道感染新生儿,感染率为40%~60%。孕妇患有乙肝或携带乙肝病毒,病毒可通过胎盘、羊水及阴道等分泌物传给胎儿及新生儿,使胎儿及新生儿感染而致病,称为乙肝病毒母婴传播,又叫垂直传播。此外乙肝病毒还能经母亲的卵子传染病毒。
乙肝病毒也可父婴传播,在患有乙肝的男性精子中可检出乙肝病毒DNA,该病毒存在于精子头部细胞浆中,受精时进入卵细胞,尽管母亲无乙肝,但这种受精卵在形成胚胎的过程中,乙肝病毒不断地增殖,胎儿就会成为乙肝患者病毒携带者。
无论是母婴传播或父婴传播,最终的结果均可导致新生儿罹患病毒性肝炎或成为病毒携带者。预防母婴、父婴传播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婚前进行乙肝检查,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乙肝,都应积极治疗,待病情稳定或治愈无传染性时才可妊娠。如果乙肝患者或携带者已妊娠,在分娩、产褥期间选择有良好医疗条件的机构生产,以避免母婴传播。